根据医院发展规划及工作需要,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,招聘简章如下:
一、基本条件及岗位要求: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身体健康,热爱本职工作,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。
2.普通高中起点,全日制院校毕业。
3.曾受到刑事处罚人员、曾被开除公职人员、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应聘。
4.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(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本科学历者年龄须在30周岁以下(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);专科学历者年龄须在28周岁以下(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)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年龄可适当放宽。
5.所需证件须于2022年12月15日前取得(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)。
二、招聘岗位
此次招聘工作人员161名。详见《济南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岗位汇总表》
三、招聘程序
1.报名时间
报名时间:2022年12月15日-12月18日17:00
2.报名方式:通过以下方式网上报名,如实填写本人信息。
(1)直接输入网址:http://58.56.99.216:8088/进入报名页。
(2)扫描二维码进入报名页。
3.报名流程:注册(登录)—填写保存简历—“招聘岗位-应聘”投递简历。如需查询状态,点击“个人账户-应聘岗位”查看简历状态。
请按上述报名方式报名,不接受邮件邮递简历!!!
4.资格审查
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筛选,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,需提供身份证、学历证、学位证、资格证、执业证、学信网查询的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”等原件及复印件。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,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。2022年12月19日后可在报名网页查询资格初审结果,考试安排将以短信形式通知个人,请及时关注本院官网和保持通讯畅通。
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的全过程,若后期资料审核与所填报名信息不一致者,将取消录用资格。
5.考试
考试形式另行通知。
四、考察体检
体检项目、标准,参照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(试行)》(国人部发[2005]1号)执行。因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,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,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、业务能力、工作实绩和有无违法、失信等方面的情况。
五、公示聘用
经考试、考察、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,在招聘网站进行公示,公示期5天。公示期无异议的人员,与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,工作地点为济南市妇幼保健院,享受医院合同制人员同等薪资待遇和五险一金(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)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(0531)89029515
联 系 人:梁老师、邵老师